中成股份(000151):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原标题:中成股份: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
27日召开职工代表会,选举潘薇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
工董事。潘薇女士将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
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与第十届董事会
任期一致。
潘薇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
的任职资格与条件。第十届董事会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
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潘薇女士简历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潘薇女士:中国国籍,大学本科,会计师。现任公司财
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历任中国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部部门经理,通用技术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预
算管理部部门经理。
潘薇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
27日召开职工代表会,选举潘薇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
工董事。潘薇女士将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
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与第十届董事会
任期一致。
潘薇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
的任职资格与条件。第十届董事会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
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潘薇女士简历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潘薇女士:中国国籍,大学本科,会计师。现任公司财
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历任中国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部部门经理,通用技术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预
算管理部部门经理。
潘薇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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