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众精工(688097):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原标题:博众精工: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众精工”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及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博众精工在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15日核发的《关于同意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0,404,04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9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2,949,093.2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1月24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176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 本年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升级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484,282,691.40元用于募投项目,2025年度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54,013,273.1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22,874,371.78元(包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此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30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合计未使用募集资金522,874,371.78元(包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上述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2022年12月,公司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吴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运东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华夏银行吴江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盛泽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6年3月20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经前次审议截至本次计划起始日前因尚未到期而未赎回的部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止报告期末,所有理财产品都已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由于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客户需求升级与行业技术迭代导致现有厂房无法完全满足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度,该项目投资总额将由74,622.83万元增加至10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增加实施地点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6年1月7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实施地点及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扩大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规模,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投资额度、增加项目实施地点并调整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项目投资总额将由74,622.83万元增加至100,000.00万元,增加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规划双创路、北至现状停车场、西至同津大道、南至兴瑞路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博众精工在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1: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差异系产生的利息收入所致。
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众精工”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及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博众精工在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15日核发的《关于同意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0,404,04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9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2,949,093.2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1月24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176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 本年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升级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484,282,691.40元用于募投项目,2025年度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54,013,273.1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22,874,371.78元(包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此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30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合计未使用募集资金522,874,371.78元(包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上述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2022年12月,公司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吴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运东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华夏银行吴江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盛泽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6年3月20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经前次审议截至本次计划起始日前因尚未到期而未赎回的部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止报告期末,所有理财产品都已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由于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客户需求升级与行业技术迭代导致现有厂房无法完全满足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度,该项目投资总额将由74,622.83万元增加至10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名称 | 本次调整前 | 以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追加 投资额度 | 本次调整后 | ||
| 拟使用募集资 投资总额 金金额 | |||||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 | ||||
| 新能源行业自 动化设备扩产 建设项目 | 74,622.83 | 43,917.59 | 25,377.17 | 100,000.00 | 43,917.59 |
| 项目名称 | 实施地点(增加前) | 实施地点(增加后) |
| 新能源行业自 动化设备扩产 建设项目 |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湖西 路355号的自有厂房 | 1、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湖西路355号的自有厂房 2、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规划双创路、北至 现状停车场、西至同津大道、南至兴瑞路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博众精工在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98,294.9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401.33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8,428.27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 目,含部分 变更(如 有)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 |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 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3) 入金额的差额 =(2)-(1) | 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4) =(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 新能源行业自 动化设备扩产 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74,600.00 | 43,917.59 | 43,917.59 | 3,832.16 | 12,285.81 | -31,631.78 | 27.97% | 2026-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消费电子行业 自动化设备升 级项目 | 不适用 | 48,000.00 | 19,477.32 | 19,477.32 | 896.40 | 9,726.80 | -9,750.52 | 49.94% | 2026-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新建研发中心 项目 | 不适用 | 22,500.00 | 10,000.00 | 10,000.00 | 672.77 | 1,515.35 | -8,484.65 | 15.15% | 2026-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24,900.00 | 24,900.00 | 24,900.00 | 0.00 | 24,900.31(注 1) | 0.31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170,000.00 | 98,294.91 | 98,294.91 | 5,401.33 | 48,428.27 | -49,866.64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见本核查报告三、(三)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见本核查报告三、(四)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见本核查报告三、(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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