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蒽特(605566):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

chq123 2026-04-24 14:13 阅读数 35631 #期货行情
原标题: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艺墨(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艺墨公司”)
? 投资金额: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方杭州元甲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甲企业”),共同投资设立艺墨公司。艺墨公司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500万元,占艺墨公司认缴出资比例的70%。

? 本次交易为与关联方的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尚未达到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李百春先生为元甲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且持有其93.3333%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杭州元甲投资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尚未达到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标的公司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元甲企业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全称 杭州元甲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9MAK3JLMA95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百春
成立日期 2025/12/22
注册资本 300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新街街道鸿兴路389号机器人小 镇科技园2幢308室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李百春为实际控制人,持股93.3333%
与标的公司的关系 标的公司股东
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企业总部管理;(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 施的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类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 企业 ?其他,董事长李百春先生为杭州元甲投资企业的普 通合伙人
经查询,元甲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新设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元甲企业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艺墨(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二)投资人/股东投资情况

序号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3,500.00 70
2 杭州元甲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自有资金 1,500.00 30
合计 5,000.00 100    
(三)标的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
标的公司尚未设立,暂无明确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

四、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交易各方按照持股比例以1元/注册资本的出价资格认缴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均以货币方式出资。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杭州元甲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墨水相关公司,系基于公司分散染料主业的产业链延伸与产品衍生布局。数码印花墨水为公司核心产品分散染料的下游高端衍生应用,本次关联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在染料合成、色彩技术、品质管控等方面的核心优势,完善“染料-墨水”一体化产业布局,拓展高附加值应用场景,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与全体股东利益。

(二)关联交易所涉及的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三)交易完成后是否可能新增关联交易的说明。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业务进展进行资金投入,未来存在为艺墨公司继续增加注册资本的可能。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新增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艺墨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艺墨公司尚未设立,不存在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况。

(六)公司不存在因关联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1、艺墨公司尚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在未来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技术迭代加快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等,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和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七、与元甲企业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方钛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关联方杭州元甲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双曲线智能机器人(杭州)公司,其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占认缴出资比例的30%,杭州元甲认缴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占认缴出资比例的30%。

2026年3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关联方杭州元甲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身经营规划调整,转让其持有双曲线公司30%的股权给公司,交易对价为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2026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和《关于收购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八、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出具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百春先生、李春卫女士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本次与关联方共同设立控股子公司的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情形。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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